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過了 8 年,仍只通過一讀,國內太陽能業者終於受不了, 22 日總動員拜會行政和立法部門高層,在行政院長劉兆玄正面回應下,市場樂觀認為這會期法案過關有望。然而,回顧去年以來,再生能源法喊「有望」通過,最後都是一場空,畢竟除了行政和立法部門高層的行動,實際干戈法案的立委才是癥結。

 

國際半導體設備材料產業協會(SEMI) 22 日與宇通、益通 (3452-TW) 、茂迪 (6244-TW) 等 13 家太陽能業者,聯合先後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及行政院長劉兆玄,當面遞交「台灣太陽光電公共政策白皮書」,提出提高購電價格最少每度 8 元等 7 大訴求,並希望在這個會期內,亦即 6 月 16 日前修正並通過再生能源條例。

「台灣太陽光電公共政策白皮書」由 SEMI 太陽光電委員會共同擬議,由宇通光能董事長蔡進耀代表提出 7 大訴求,包括進口零組件或原物料免貨物稅或關稅、提高購電價格由現訂的 2 元提高到 8 元、金融機構提供太陽能發電計畫低利融資、太陽能業者產品捐贈可抵稅或免稅等。

太陽能業者的大動作是必然,畢竟身為全球主要太陽能生產地的台灣,早在 2001 年初就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,實際進了立法院後,至今也躺了過 6 年。茂迪董事長左元淮本月在兩岸太陽能產業發展論壇上,當著江西賽維 (LDK-US) 董事長彭小峰的面,談到再生能源法案的時候,也難忍出口重話,直言「可笑程度如國王新衣」。

不過,來自行政、立法部門的聲音,其實都有盡速通過的共識,從總統馬英九親口宣示,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接到太陽能業者的白皮書後,表示行政院會「動用所有力量」與立法院溝通;至於立法院長王金平,早在本 (5) 月初就表示,希望在 2 周內完成立法。

只是,事與願違。就算是總統宣示,行政部門「動用所有力量」,立法院長王金平親口表示「希望」 2 周內完成立法,排定在 21 日的朝野協商,卻又延到下周,而且現在太陽能業者希望提高購電價格,也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在這會期闖關,平添時間和意見壓力。

再生能源法躺了這麼久,癥結到底在哪裡?

不管記者實際參與採訪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法案的經驗,或各界提出的看法中,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到底為產業還是國家利益的爭執一直存在;再從朝野兩黨的立場,不管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,內部也不一致,因此加上行政院版本,一共有 7 個版本要審。

7 個版本背後代表的利益,讓立委意見像是平行的多條線,無法找到交集,討論過程中常見同黨爭執,最扯的狀況,曾經一個早上的議程,僅僅審過前面 1-3 條的定義條文,而第 3 條的「條例用詞定義」,在再生能源納入的範圍上更卡住多時。

就以納入再生能源定義的生質能來說,原定義條是指國內農林植物、沼氣、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。立委就認為,一般廢棄物應改為有機廢棄物,何謂有機?這得回到環保署對有機廢棄物的認定,只是,環保署似乎並沒這定義。

再生能源條例要過關,行政、立法不能口頭說了算。 (鉅亨網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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